立法院3日說明,針對立法院職員於2日在司法法制委員會會前遞交陳情書,申訴遭主管職場霸凌一案,3日由高副秘書長主持立法院112年度職場霸凌案件調查第1次會議,除了2日第一時間了解事件經過外,約談被申訴當事人、相關同仁等數人,初步完成申訴人遞交申訴書內容與相關人員證詞比對。
立法院指出,2日中午秘書長林志嘉於司法法制委員會會後主動聯繫申訴人,不過申訴人請假離院且未接聽電話,所以無法於同日下午1時30分面談,3日申訴人仍請假未出席陳述及說明,故3日的調查會議並未作成結論,後續將請人事處依據員工協助方案持續關懷申訴人,並希望申訴人下週儘速出席調查會議,以完備調查報告。
回顧整起事件,一名在立法院公報處工作的職員,2日上午進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開會現場,突然跪下、高舉陳情書,朝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方向以「膝蓋走路」的方式前進,這名職員聲稱自己遭言語霸凌。陳情書內容顯示,該名職員是國會頻道的承辦人員,因為頻道的收視下滑,在10月31日下午被公報處長叫進辦公室辱罵,還被威脅年底考績打乙,因此計畫採取法律行動,並採取下跪陳情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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