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7月到8月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到量販店、超市、便利商店等販售冷凍、冷藏調理食品場所進行查核,今(6日)公布查核結果,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抽樣284件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初驗有7件不合格,經複驗後仍有1件不合格,是在澎湖縣農會農民購物中心販售的屏東知名80年老店「里港文富餛飩」。
因「里港文富餛飩」初驗不合格,食藥署追溯製造商為屏東縣「里港文富食品有限公司」,複查時前往製造商進行稽查,衛生局給予業者1個月時間改善,但業者大腸桿菌仍超標,因此屏東縣政府依《食安法》裁罰3萬元,並對業者進行輔導、列入加強稽查對象。
林金富指出,里港文富食品不合格餛飩產品是今年8月8日製造,生產數量1,646盒,每盒210公克,全是賣給澎湖農會,回收數量共計227盒,今年9月7日已經在衛生局監督下全數完成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