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零九因曾擔任JPEX的台灣區代言人,10月初以證人身分接收問訊,檢調也從陳零九的相關證述,循線掌握JPEX在台灣的幕後團隊,於8日展開搜索及約談4人,其中該平台台灣區首席合夥人張東穎和業務總監施瑀因說詞不一,訊後依涉犯《銀行法》洗錢等罪遭聲押禁見,另外廣告公司行銷人員劉建甫以5萬元交保、JPEX台灣登記負責人牛耿晟則獲請回。
陳零九經紀人表示,當時雙方談妥代言費1,000萬元,不過對方沒有按照合約如期支付,在7月時就已經終止合約,而陳零九拿到的部分代言費,加上自己約15%的資產投入回JPEX,也被檢察官認為是本案的受害人。
然而,有台灣的投資人因相信陳零九的代言,參與使用JPEX,最後落得血本無歸,因此對陳提告,陳因此也從證人改列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