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消防局政風室10月初接獲檢舉,立即進行內部調查,追查發現李姓小隊長在一年半前,貸款購買3輛特斯拉電動汽車,以每月600元承租大隊地下室停車位,並私接變壓器,以公家資源為電動車充電後,在共享汽車平台上出租。
盧姓消防員見了覺得有利可圖,半年前也入手一輛特斯拉並如法炮製。4輛特斯拉輪流充電,但從頭到尾只付費租了一個車位,投訴人更指,民眾連取車都去消防隊取,實在離譜。
新北市消防局上週召開考績委員會,各記兩名隊員一大過與一小過行政處分,並依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同時開會調整兩人服務單位,若經新北地檢署起訴將依規定停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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