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健康署指出,為了讓民眾享有健康、無二手菸的旅遊環境,配合菸害防制法於今年3月22日修正施行,並重新公告訂定「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並於11月15日實施。
國民健康署表示,新制規定針對國內旅客較常造訪景點,像是太魯閣國家公園太魯閣口、長春祠,澎湖東吉嶼、西吉嶼,以及大鵬灣國家風景區濱灣之心等地,共計新增169禁菸地,以保障非吸菸者的健康權,也提升觀光品質。
國民健康署也提醒,民眾若在禁煙區抽煙,場地管理者及在場人士可依《菸害防制法》第21條規定進行勸阻,另外違規吸菸者還得吞下第40條的罰單,可處2,000元至1萬元罰鍰。由於禁菸新景點眾,民眾出遊前不妨可先查詢名單,以免誤觸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