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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遭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翻攝畫面)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熊抱部屬喊「好香」 被監院認證7次性騷彈劾

記者|郭妤

女部屬A女過去在聲明指出,時任司法院祕書長的林輝煌得知她遭遇後,震怒痛罵李伯道「這個禽獸應該要下地獄!」、「一定要給他死!」,但她害怕遭到報復才未提申訴,直到被《鏡週刊》踢爆這樁司法醜聞才決定勇敢站出面對。李伯道面對指控完全否認,稱涉入性騷擾讓他「如晴天霹靂」,強調從事公職40餘年從未踰矩。

根據3位監察委員說明,李伯道於今年3月16日至4月17日間,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對被害人A女做出7次具性意味之言詞及行為,其中,3月31日於辦公室不僅趁機環抱受害者及撫摸其背部,還說「好香」;另也曾當面對A女「要等5天後才能見到妳,真是捨不得」;4月6日在辦公室以手機寫A女小名「You're so beautiful」後向A女展示,在A女要離去時強行環抱;第7次於4月17日在辦公室交付A女書箋一封,開頭寫A女小名,結尾署名「老闆」,內容有「茫然」、「不珍惜」、「不再提喝茶」等語。

3位監委提到,行為人之行為及言詞是否成立性騷擾,應以「合理被害人」之標準檢視,李伯道環抱、摸手臂、摸背及對A女示好、稱讚的言詞與交付的書箋,業經司法院性騷擾申評會認定客觀上具有性要求及性意味之意涵,且讓A女主觀上有害怕、難過、噁心、不舒服之感受,堪認李伯道對A女有為性騷擾行為。

而李伯道不僅是法官,還是職司公務員懲戒事務之機關首長,對法官職位形象之要求,較一般法官自應更加嚴格;核其言行不檢及損其職位尊嚴之違失情節,已達重大之程度,業已嚴重戕害司法形象,自有移送懲戒之必要。

更新時間 2023.12.0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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