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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露思為中國新生代當紅女星。(翻攝自趙露思IG)

不滿遭爆料!新生代女星提告慘敗訴 被告網友:我沒出庭卻贏了

記者|陳姿妤

趙露思日前遭一名網友爆料,稱她在拍攝時因地面有鏡子擔心會走光,因此要求穿短裙的工作人員幫忙站位,但實際上趙露思的衣服並不是短裙,拍攝內容也不至於走光,「那個女生沒辦法站了一下,她還要跟旁邊的人在那裡調笑」,事後趙露思對該名網友提告誹謗及侮辱,該案件於9月8日立案,10月25日公開庭審。

近日該名網友發文表示,因自己的手機號碼早已轉給奶奶用,因此一直沒有收到開庭的通知,直到最近才收到法院的判決書,稱「我就壓根沒出庭,結果在我沒出庭的情況下,我勝訴了!相信國家法律!」也附上民事判決書,內容指出網友描述趙露思在拍攝現場的行為表現,一方面無法證明是捏造虛構事實,另一方面根據一般人的理解與判斷,其內容並未達到醜化原告人格的程度。

判決書提到,趙露思作為公眾人物,在享受廣大粉絲群眾追捧、崇拜的同時,也應對公眾中的部分質疑、批評言論具有更高的容忍義務,認定網友言論並未包含明顯侮辱性、貶低性,亦不存在一般公眾理解的違反公序良俗的道德性負面評價,屬於娛樂圈中常見的話題評論行為,不宜作為名譽侵權處理,因此駁回起訴,同時趙露思也要負擔75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300元)的案件費用。

針對名譽糾紛敗訴,趙露思稍早透過律師回應,表示在收到一審判決書後,已委託律師啟動上訴程序,目前網路傳播的一審判決書尚未發生法律效力,「在終審判決未作出前,請勿過度解讀一審判決書內容,甚至借此傳播不實言論,以避免對正常的司法審判工作造成干擾,以及對他人的合法權益造成侵害」。

更新時間 2023.12.06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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