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起事件發生在11月30日凌晨4點多,43歲的劉姓男子因喝醉倒在新北市板橋區四維路的超商前,警消獲報後,將劉男送到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板橋院區治療,不過就在醫護人員為他抽血檢傷時,劉男突然情緒失控,對醫護人員大聲咆哮。
現場醫護紛紛走避,劉男更衝到護理站,攻擊急診室約聘人員李男,掐住李男脖子,造成李男頸部擦挫傷,警方接獲報案趕至急診室,將劉男依現行犯逮捕,帶回派出所。劉男在酒醒後相當後悔,表示自己以為要被摘除器官,才會情緒失控反抗。
警方訊後將劉男依違反《醫療法》暨恐嚇、傷害罪移送偵辦,警方提醒,依《醫療法》第24條及第106條規定,為保障醫事人員執業及病患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方式,妨礙醫療業務執行,導致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違反者最高可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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