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龍介指出,賴清德新買的安平區高級住宅,每天都有維安,疑惑「他到底有幾個住所」,質疑若是房子買5間、8間,維安是否也會越排越多,認為總統、副總統及正副總統候選人皆有維安,但國家對元首維安應該要訂定嚴謹標準,「該是住哪裡就哪裡有維安,不然難道每一戶房子都要維安嗎」?
郭雅慧則反批謝龍介「一點常識也沒有」,稱正、副總統維安皆依照「特種勤務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辦理,針對安全維護對象住居所等,因應危害防止之必要,得劃出安全維護區及設置安全設施等為依據,反嗆謝龍介連法條都不知道,要如何擔任國會議員。
郭雅慧說明,依據法律規定,住是指住所,居所則是不定期回去的地方,都是在維安的範圍內。賴清德過去住在台南,在台北並未購屋,北上就是住在萬里家中,直到後來擔任行政院長及副總統有官舍,才偶爾回到萬里;強調只要是居所都依法需要維安,這是法律規定,並沒有任何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