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局表示,21日下午5時左右,台鐵521次莒光號第7車、由鶯歌開往桃園站區間車,有一名年66歲的張姓女子,在車廂內作出類似拉筋的舉動,當時張女坐在列車椅背、雙手握著置物架,列車長獲悉有旅客出現奇怪行為,立即上前勸導,不過張女不僅不聽勸,甚至惡言相向,列車長隨即通報中壢路警協助處理,並解除該旅客運送契約,在中壢站將其請下車。
而張女的行為被錄下PO網,只見她大喊「我是國家代表隊可以嗎,國家代表隊」、「這個車廂是我兒子設計的,我是他的代言人」、「有什麼問題嗎」等語句,行徑之誇張,讓其他旅客都看傻了眼。
台鐵局表示,該名旅客不當躺臥於列車座椅行為,涉違反《鐵路法》第71條第1項第11款、無故躺臥於車廂內或月台上之座椅,不聽勸阻可處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另不正當使用車廂行李架行為亦涉違反《鐵路法》第68-1條第2項第3款,任意操控鐵路站、車設備,或以他法妨害系統設備正常運作,可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台鐵局指出,旅客乘車途中如遇有乘客影響乘車秩序時,可透過簡訊0921-765-125或撥打02-2191-0096聯絡台鐵局客服中心,通知列車長即時前往協助處理,也呼籲旅客應發揮公德心,正確使用站車旅運設備及遵守乘車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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