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在28日上午,北市一名女童獨自步行去上學的時候,經過松山區八德路,遇到自稱國小老師的張姓男子,張男哄騙女童,說要帶她去學校,不過中途卻將女童帶進某連鎖咖啡廳的廁所,並要求女童脫下衣服。
所幸女童相當機警,沒有服從張男的指示,並自行推開廁所門逃離咖啡廳,當日下課後女童將此事告知父母,最後在父母的陪同下到警局報案。警方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偵辦,並於28日晚間10時許,至張男在中山區的住處將其緝捕到案。
張男在偵訊時,一度承認犯行,不過後又改口稱「忘記了」,說詞反覆,警方訊後依強制罪、《性騷擾防治法》將他函送法辦。警方也宣導,學童在外要注意自身安全,勿與陌生人交談,同時加強校園周邊巡邏,維護學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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