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在2022年6月29日中午12點左右,江姓男子在台北轉運站3樓月台的座位區發現一盒鳳梨酥,竟然就順手拿走,並將鳳梨酥吃光光。而失主黃姓乘客稍晚才想起自己沒拿走鳳梨酥,趕緊返回原處尋找。
黃姓乘客在座位區尋找鳳梨酥未果,只好請求轉運站工作人員協助調閱監視錄影器,才發現原來鳳梨酥是被江男拿走,於是報警處理,警方通知江男到案說明,江男也承認自己的犯行。
士林地院簡易庭審理後認為,江男不思以合法途徑獲取財物,竟將黃姓乘客遺失的鳳梨酥占為己有,行為不可取,不過考量到江男坦承犯行,並衡量犯罪動機、目的、手段、侵占財物之價值等因素,最終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江男罰金4,000元,得易服勞役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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