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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民衰捲桃花劫,如今沉冤得雪。(資料畫面)

王建民衰捲名醫桃花劫 高分院認證「未踰越正常社交範圍」

記者|張憶漩

台南女蕭姓名醫本來與丈夫王男合開診所,2020年間發現丈夫周旋於多名女性病患之間,還被她捉姦在床,憤而離婚,並分兩案提告丈夫與小三、小四,每案獲償100萬元確定。不料王男卻反控王建民介入婚姻並高調鬧上媒體版面,指王建民2014年間在美國大聯盟效力時期,與妻子互傳曖昧簡訊,並在返台時多次一起旅行、互贈高貴禮物,甚至開啟彼此的手機定位,認為2人關係已超越普通朋友。台南地院認為王男所提證據已逾追訴時效,且無積極證明兩人逾越社交行為,判王建民、蕭女免賠,王男不服上訴二審。

蕭女當時強調,前夫不甘法院判決結果,將3本非法取得的資料,未經她同意提供給媒體,且對話全遭斷章取義、掐頭去尾扭曲解讀。王建民則回應,經友人介紹向蕭女求診,與其家人都認識,對話純屬友人間閒聊或打諢,並無曖昧。

台南高分院則指出,2人確為醫病關係,且有一定熟識,熟識間朋友為口語上鬥嘴,又或是打情罵俏,難認為違背一般社會常情,且蕭女自認為球迷,景仰所產生情愫,也難認親密男女間情愛。

合議庭表示,王男主張蕭女及王建民2人曾至漁光島、港邊等處行為,如確有男女間情愛,在其對話期間,卻僅是傳送其廣告相片,或2人至公共場所行為,卻無一是私密場所或有親密舉動行為,難認兩人確有情愛。另王男主張蕭女對王建民醫美不收費,且贈送藥品,蕭女答應匯款600萬元給王建民,合議庭則認為這些均屬醫病關係內事務。合議庭認為,蕭女及王建民的通訊、出遊及傳送相片行為,既未踰越婚姻關係的正常社交範圍,並不構成侵權行為,另請求權已逾時效部分則無論述的必要。

更新時間 2024.01.12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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