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在2011年和中國餐飲商人汪小菲結婚,2021年離婚,後續大S和南韓藝人具俊曄再婚,汪小菲和母親張蘭經常在微博、直播中攻擊大S。雙方後續為了房貸等財產問題鬧得不可開交,大S因此貼出銀行帳戶明細,表示台北的2處房產都是她自己購買的。
汪小菲則在微博公開兩人的離婚協議,指出大S在離婚後仍使用他的信用卡消費,協議中汪小菲有聲明及保證「承擔台灣台北市信義區房地之債務」,以及離婚後支出,但文件中大S住址、銀行帳號等個人資料卻沒有任何遮蔽,讓大S氣得蒐證提告。
兩人除了婚後財務糾紛,又多了這起個資案,檢察官2023年5月、8月兩次傳喚汪小菲到案說明,大S則由律師代表出庭,當時汪小菲面對媒體僅表示「一點家裡事」,今(24日)台北地檢偵結,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將汪小菲起訴。
汪小菲去年8月親自到北檢說明案情。(資料照)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