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鈕承澤假釋申請遭駁回。(資料照)

鈕承澤性侵花蓮坐牢逾2年 無法外役監服刑、申請假釋遭駁回

記者|郭妤

鈕承澤2018年11月23日,在自家不顧劇組女助理反抗,將她強壓侵犯,一審期間他賠償200萬元試圖和解,之後選擇無罪抗辯,稱女方對他有好感、否認犯罪,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一、二審法官皆認定他無悔悟之心,上訴到最高法院也遭駁回定讞。台北地檢署原於2021年11月2日通知鈕入監,但他以照顧母親為由將戶籍遷往花蓮,申請在花蓮監獄服刑及改期執行,獲檢察官同意延至2021年11月30日執行人監。

鈕承澤觸犯妨害性自主罪,無法申請外役監服刑,他去年11月底已服刑超過刑期一半,可以申請辦理假釋,希望可以在農曆年前回家;不過,花蓮監獄假釋審議委員會認為鈕不符假釋要件,已在日前駁回申請案,依規定須4個月後才能再度申請,代表鈕承澤還是得在牢裡吃年夜飯。

鈕承澤入監之後,曾經被同舍受刑人投書爆料享特權,指控他不用下工廠作業,還利用他人借匯款,購買香菸討好獄方,藉此換取特權、包庇他能待在舍房「摺蓮花」;花蓮監獄則澄清,因鈕承澤為知名人士,基於戒護考量,避免受其他受刑人騷擾,才配置他待在3人1室的舍房內摺金紙蓮花,一切依法行政絕無特權。

更新時間 2024.02.02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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