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女大生目前就讀大學二年級,2023年11月間,因為感覺教授對她變得比較嚴厲,讓她覺得自己不受歡迎,同學也可能對她有比較不好的想法,感到自己被排擠,所以寫信給系上助教,希望向助教或教授確認他們的實際想法。
女大生在信中寫著,「我有畸形的念頭在作祟,我想要殺掉你和老師,然後吃掉你們的身體」,助教看完不知如何回應,只能轉傳給教授,教授看完信後,認為女大生有做出傷害他人的行為,立刻向中正二分局報案提告。
因女大生身心狀況不佳,由母親代為向辦案人員表示,女大生並非有意要寫信恐嚇,檢察官檢視電子郵件發現,信件一開始就寫「有事想求助」,文末也寫著「我不會實踐這些胡思亂想」,並尋問自己是否該就醫,檢察官認為女大生確實是因個人遭遇向外求救,並非要恐嚇傷害他人,不構成妨害自由恐嚇罪,予以女大生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