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於昨日下午17時許,在大里立仁路與立新街口看到一名女子推著嬰兒車,不但未依規定行走斑馬線,還直接以「斜線」方式過馬路,走幾步又疑似因故獨自折返,將嬰兒車置於路中央。
當時路口交通號誌由紅燈轉為綠燈,所幸駕駛們察覺異狀未起步,這時另名女子出現,趕緊將嬰兒車推回路邊,才未發生憾事,也讓交通恢復順暢。
對此,轄區警方表示目前尚未接獲報案,但女子未依劃設的行人穿越道穿越道路,及將嬰兒車置放於路中相當危險,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1項3款,以及第82條1項1款,分別處罰新台幣500元及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若經查車內有幼童,也將通報社會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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