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發生於2022年3月11日下午3時許,當時《初擁》劇組在苗栗神仙谷七分醉瀑布取景,未料在收工之際,38歲黃姓攝影師及34歲王姓收音助理不慎跌落溪谷,送醫後宣告不治。由於拍攝當下死者2人皆未穿戴安全防護措施,影視從業人員勞動安全再度受到外界關注。
檢方認為,製作公司柯姓負責人身兼影集導演,以及負責指揮、統籌拍攝現場的童姓製作人,都有實際上的指揮監督權責,卻放任死者在瀑布上方狹窄岩石平台旁瀑布口進行危險拍攝、收音,且現場竟並未設置防墜安全設備等,才導致2人不幸死亡,因此起訴兩人與製作公司。
苗栗地院法官認為,製作公司、柯姓導演、童姓製作人,都未依規定提供必要的安全設備、措施等,不僅輕忽勞工作業安全,也觸犯過失致死罪,但考量柯、童2人已和死者家屬以331萬元達成和解,各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另外,製作公司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則處罰金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