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周姓夫婦2020年7月間發生爭吵,當時周妻懷中抱著年僅3月大的長子被推倒,男嬰癱軟而死,事發後夫婦倆擔心2歲大的長女可能會被帶走安置,竟將男嬰帶到陽明山竹子湖一帶棄屍,之後在2022年初生下次子,但2人疏於照顧子女,嬰孩哭鬧時竟餵鎮靜劑,平時也用口水巾和絲襪蒙眼塞嘴,餵奶時才會解開。
周妻2022年11月看到先生不斷搧次子巴掌,擔心次子跟長子淪落一樣下場,良心不安才報警曝光;周男則辯稱長子死亡過失是妻子自己跌坐床上造成。由於夫婦倆與原生家庭幾乎斷聯,周妻娘家甚至不知2人生下次子,且夫婦為長子簽下拒絕接種疫苗切結書,衛生單位無法追蹤狀況,若不是周妻投案,恐怕要等到長子要接受國民教育才會被發現。
據檢警調查,倖存的長女與次子皆未受到妥善照顧,長期營養不良、生長嚴重遲緩,次子還因曾窒息缺氧而出現腦損傷,長子的屍體至今仍未尋獲,桃園地檢署偵結後,依過失致死、遺棄屍體和妨害幼童發展等罪起訴夫妻倆。
高等法院審酌周男過失致長子死亡,又因不耐次子哭鬧而凌虐,考量他長期到精神科就醫等情狀,從一審5年6月減為5年徒刑,周妻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須完成認知教育輔導30小時。可上訴。
★《鏡新聞》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