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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家純(左)公開揭露陳沂(右)的電話號碼,被依違反《個資法》判徒刑3月定讞。(翻攝自鄭家純、陳沂臉書)

鄭家純「洩陳沂手機」遭判刑3月定讞 律師4聲明回擊

記者|徐如奕

全案起於2021年5月8日,陳沂在臉書發文表示一直有騷擾電話來電,並附上通話紀錄截圖,而畫面上的號碼即為鄭家純的手機門號,陳於隔日凌晨開直播期間,再次唸出鄭家純電話號碼,隨後鄭加入直播開戰,先是唸出陳沂電話號碼前4碼反擊,事後又在臉書發布一組色號卡,揭露剩下6位數字。

陳沂表示她的手機號碼被以色卡等方式公布後,導致她陸續接到騷擾電話,甚至有很多從網站註冊的不明簡訊、認證碼傳到她的手機,光是同年5月9日晚間7時26分許至11時58分許,有近140通簡訊、語音,因此向鄭提告。

法官歷審皆認定鄭家純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一審判鄭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二審改判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鄭不服判決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維持二審刑度,全案定讞。

對此,鄭家純透過律師發聲明,鄭家純委任律師蔡晴羽表示,第一、目前還沒收到判決確定通知,第二、原本二審部分就有交代一開始不當濫用個資的是陳沂小姐,她本身念法律系又知法犯法,第三、是否會再提出其他措施,我們會再跟鄭小姐這邊研議,如果確實判決結果已定讞,深表遺憾。另一位律師補充,「針對陳小姐先濫用個資公布鄭小姐電話的部分,我們也已提出新證據,這部分地檢署也已經審理中了。」判決出爐後,陳沂則在臉書發文狠酸鄭家純是「前科犯」。

更新時間 2024.03.2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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