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衛報》等外媒報導,3名患有乳糖不耐症或牛奶過敏的民眾,3月初向加州佛雷斯諾市聯邦法院提起集體訴訟,3人主張自2018年以來,在星巴克消費時若要求將牛奶換成植物奶時,每杯飲品都被額外收取50至80美分(約新台幣15至25元)的費用,認為這違反了《美國身心障礙者法》。
原告委任律師吉布森(Keith Gibson)進一步說明,《美國身心障礙者法》視乳糖不耐症為一種缺陷,患者若攝入牛奶或含有牛奶的產品,將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產生胃痛、消化道發炎和嘔吐等症狀。雖然星巴克提供加價換燕麥奶、杏仁奶的選項,但這對乳糖不耐症患者並不公平,因為他們本來就不能喝牛奶,收取額外費用等同歧視他們。
訴狀內並提到,消費者若加價換植物奶,所要支付的額外費用有時竟高達飲品原價的40%,與大豆、燕麥、椰子或杏仁奶的成本不相符,認為星巴克故意漠視患者權利,並從中獲得超過10億美元(約新台幣320億元)的利潤。
對此,美國星巴克發言人向《福斯新聞》表示,對於尚未判決的訴訟無法發表評論,但指出在美國星巴克門市,顧客可以在冷熱咖啡或茶、冷泡咖啡和美式咖啡中免費添加最多4盎司的植物奶,無需額外付費。此外,顧客可選擇在菜單上客製化含有植物奶的飲料選項,儘管這可能需要額外支付費用,價格則因市場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