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於11日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被問到,有民眾要求先暫停天王星拆除工作,將貓咪救出,過去是否有相關SOP,內政部國土署長吳欣修表示,依據《建築法》第81條規定,有傾倒、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應限期拆除。民眾希望想取回財物,現場指揮官會判斷情況後暫停拆除作業半小時或1小時,讓受災戶進入拿取財物。
吳欣修進一步指出,天王星大樓位於花蓮市中心重要的街道,現場指揮官判斷會以民眾公共危險為最大利益,現場只能提供很短時間的搶救,「若短期間沒有辦法找到(貓咪),拆除動作還是要繼續會比較恰當」,避免造成更多公共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