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鏡週刊》17日報導,有一名「藍營大咖」涉嫌對妻兒家暴,不僅使用言語暴力,還用手機丟兒子,妻子忍無可忍,只能通報社福機構。國民黨文傳會主為李彥秀17日表示,她沒有聽說過相關事件,報導也無法判斷是哪一位藍營人士,不過國民黨對家暴「零容忍」,目前社福單位有進一步瞭解,為了保護未成年子女,請大家給這個家庭一些隱私。
民進黨前立委鄭運鵬也發文表示,建議大家不要去臆測國民黨慣性家暴的人是誰,有2個原因,一是沒有證據,對被影射的人不公平,尤其是他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二是政治世家、權貴大咖、企業聯姻、傳聞不斷,這些資訊在中國國民黨內隨便數都上百個,「哪有那麼容易就比對得出來!」
資深媒體人黃揚明發文透露,《家暴防治法》規範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有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身分之資訊,受監護宣告者並應取得其監護人同意。
不過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在此限,一是被害人為成年人,經本人同意,受到監護宣告者應取得其監護人同意,二是犯罪偵查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認為有必要。違反以上規定,由事業主管機關處6萬元以上到6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沒入違反規定之物品、規定限期移除、下架或其他必要之處置,如果不履行規定,可按次處罰直到履行,「所以,不要再問為什麼《鏡週刊》不報導身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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