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聯社》報導,隨著羅訴韋德案被推翻,女性墮胎權不再受憲法保障,醫療人員為避免法律訴訟,開始避免進行墮胎手術,也導致越來越多的孕婦被醫院拒於門外,無法及時獲得治療。近日,德州一名懷胎9個月的孕婦因為被拒絕辦理入院手續,在醫院大廳的廁所流產,當時丈夫打911求助時表示:「她流了很多血,流產了,我在醫院裡,但他們告訴我們,他們無法幫忙,因為我們不是他們的病人。」
儘管聯邦政府要求醫院必須治療或穩定處於積極分娩期的產婦,並在醫療資源不足時將其轉移到其他醫院,但悲劇仍然不斷發生。佛州一家醫療中心的保全因為孕婦帶著一名孩子同行而拒絕讓她進入分診區域,當孕婦隔天再次來到醫院時,已經無法檢測到胎兒的心跳。
類似事件不僅在德州發生,北卡羅來納州也有一名孕婦因腹痛就醫,不過醫院無法提供超音波檢查,於是在未告知妊娠狀態不穩定,輕易離開醫院會有風險的情況下,她在前往另一家醫院的途中意外分娩,導致嬰兒不幸夭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