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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御帝和牛燒肉」遭爆料囤放過期肉品、竄改日期,衛生單位前往稽查。(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2和牛燒肉店囤放過期肉 2負責人80萬、30萬交保

記者|徐如奕

「和牛EMPEROR」先是在4月中旬遭人踢爆使用過期肉品,台中衛生局獲報前往稽查時,當場查獲店內還有豆瓣醬、味噌、昆布高湯、冷麵等12項過期食材,因此勒令停業並開罰144萬元。

「御帝和牛燒肉」隨後也在4月16日遭民眾向食安處檢舉囤放過期和牛,並涉嫌竄改有效日期,經衛生單位稽查發現有16項逾期食材,依違反《食安法》重罰192萬元,並勒令停業。

由於已涉及刑事犯罪,台中地檢署介入調查,全案朝《刑法》販賣妨害衛生物品、詐欺、偽造文書罪嫌偵辦,檢方於4月24日分別傳訊「和牛EMPEROR」日籍社長與「御帝和牛燒肉」負責人,以及相關員工等8人。

經檢方訊問後,認定「和牛EMPEROR」日籍社長、店長、料理長等人涉嫌《刑法》販賣妨害衛生物品、加重詐欺等罪涉有重嫌,各諭知80萬元、16萬元、16萬元交保候傳,並均限制出境出海;「御帝和牛燒肉」部分,負責人、肉品廠商業務則涉嫌《刑法》販賣妨害衛生物品、加重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分別依30萬元、5萬元交保,其餘人員則被請回。

更新時間 2024.04.25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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