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當時針對社群出現「質疑作票」一事,整理相關事證後將其中25件移送法辦,愛莉莎莎則因在社群轉發相關影片,遭中選會提告妨害名譽等罪嫌,警方偵辦後依涉嫌違反《社維法》將她送辦。
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21日審理,法官認為愛莉莎莎只是針對開票過程的瑕疵疑義,提出個人意見與質疑;充其量是評論公共事務,並未提出不實影片使觀看者獲知錯誤資訊。
法院認定,愛莉莎莎的貼文未涉及恐怖或攻擊文字,使觀看者因此產生畏懼或恐慌等負面心理,難以認為該文章內容有何影響公共安寧情形,因此諭知不罰;據《中央社》報導,海山警分局得知判決時表示尊重,不提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