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2022年6月間,汪女受雇主趙小姐指示,帶著趙女所飼養的4歲柴犬到社區內散步,期間余男也正在遛狗,就在雙方相距10公尺處時,余男飼養的5歲土狗突掙脫牽繩,朝柴犬方向奔來,隨後2隻狗開始互吠,余男雖急忙將犬隻拉開,但汪女仍因此嚇到昏倒。
經送醫急救後,汪女仍不幸在7天後過世,死因為心臟疾病發作,導致出現呼吸功能障礙,鑑定報告指出,情緒激動、精神緊張等外界因素也會造成心臟負擔,而誘發急性心臟相關疾病,汪女家屬因此提告求償180餘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00萬元)。
當地法院日前審理,法官認為汪女本身有心臟疾病,認定外界因素造成汪女死亡的占比僅為15%,最後法官判處趙女應賠償9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0萬元),余男則應賠償24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0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