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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稅申報繳納只到5月31日為止。(鏡新聞)

繳稅注意帳戶餘額!委託轉帳錢不夠還是得補齊 還會加收利息

記者|郭妤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 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民眾若採委託取款轉帳方式繳稅,要特別留意所填寫扣款的帳戶,有足夠的存款供提兌。如果因為資料填寫錯誤,或是結算申報截止日(5/31)前存款不足,造成無法提兌或提兌不足額,國稅局不會進行第2次扣款,會另行填發繳款書通知納稅義務人限期繳納。

民眾切記不要存僥倖心態,國稅局填發繳款書通知後,會就未繳納的稅款,從結算申報截止日的次日(6/1)起,依113年1月1日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如欲瞭解提兌情形,可於6月中、下旬至指定扣款之金融機構或郵局補登存摺查詢扣款狀況,也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電洽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查詢。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舉例,王小姐112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後,本人帳戶辦理委託取款轉帳繳納稅額8000元,但該存款帳戶在今年5月31日只有6000元,又未在6月11日前補足存款,導致提兌不足。國稅局會將不足部分的金額2000元填發繳款書,通知限期繳納,並在6月1日起依照同年1月1日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1.6%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更新時間 2024.05.29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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