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立雄夫婦不僅涉兒子醫美診所惡性倒閉詐騙案,更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列為「欠稅大戶」,士林分署日前通知黃立雄說明欠稅情形與償還計畫,但他表示不清楚自己積欠龐大稅金,其中1筆107年度(2018)的稅金高達6,000萬元,更推託都是兒子黃博健的責任。
士林分署表示,黃立雄積欠多年度的綜合所得稅及罰鍰,欠稅金額約新台幣7,130萬9,322元,清查黃立雄名下在台灣的資產,所剩無幾,目前僅執行到黃立雄的保險99萬5610元。
士林分署指出,5月15日通知黃立雄說明,並在雙方同意下給黃立雄1個月時間向國稅局清查欠稅項目,並要求提出具體清償計畫,若期限後未提出清償,不排除對黃立雄核發俗稱「禁奢令」的禁止命令,並將黃立雄列入行政執行署禁奢大戶檢舉公告。
而「禁奢令」又被稱為「孫道存條款」,因已故的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欠稅3億元,卻被拍到與第三任妻子在微風廣場逛精品,促成《行政執行法》修法而得名。禁奢令包括禁止搭乘計程車、高鐵、飛機,禁止進入酒店、夜店,每月生活費不得超過2萬4,000元等,並定期發布獎勵檢舉公告,民眾也可提供禁奢大戶違反禁止命令的事證,獎金最高可達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