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2024年1月間在路邊臨檢時,發現一名詹姓男子持有1支大麻菸彈,詹男供出是向友人劉女所購買,雙方約定在北市府內交易,當時詹男以Line Pay轉帳3,500元給劉女,警方事後擴大追查,於3月6日搜索北市府,以及劉女、其男友周男等處,並於兩人住所查扣大麻、大麻種子、吸食器、研磨器、毒郵票等物證,劉女、周男遭警方拘提後,2人分別以20萬元交保。
檢方偵辦時查出,周男於2023年12月,以每支3500元價格,向藥頭MARK購買3支大麻菸彈,2024年1月再購入大麻,周男事後將2支大麻菸彈無償轉讓給劉女,劉女則將其中1支販售給詹男。
劉女於偵訊期間坦承犯案,但後來又委任律師遞狀,翻供不認罪,辯稱賣給詹男的價格與周男所購買的價格一樣,未因此獲利,檢方認為劉女身為北市府公務員,竟利用政府機關場地交易毒品,且事後否認販賣毒品犯行,犯後態度惡劣且不知悔改,依販賣二級毒品罪起訴劉女,並請法院從重量刑,周男則被依持有、轉讓二級毒品等罪嫌起訴。至於劉女、周男施用毒品部分,則另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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