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門興記」水餃創辦人郭禮忠2017年過世,留下不動產等遺產,價值約2.6億元,不過長期旅美的大女兒郭雅慧,調閱父親的財產清冊後發現,母親郭林初旭疑似涉嫌偽造父親簽名、蓋章,涉嫌盜領6,300萬餘元,郭雅慧因此向母親提出告訴。
檢方偵辦後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起訴郭林初旭,認定提領的6,300萬餘元中,僅有2,000萬餘元是用來處理丈夫後事,如購買墓地等用途,雖然郭林初旭稱該銀行帳戶是與丈夫共同管理,但檢方認為,多領的4,000萬餘元與郭禮忠無關,郭林初旭被依法起訴。
案件審理期間,郭林初旭強調沒有自己盜領,表示銀行帳戶裡的存款女兒們都知道,經法官提醒,其辯詞可能使2個女兒成為共犯,郭林初旭在律師協助下,表示願意承認偽造文書,不過堅決否認涉嫌詐欺取財。
面對媒體詢問,郭林初旭表示錢都在女兒那裡,不清楚為何女兒會向自己提告,強調自己絕沒像起訴所稱「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就將遺產領出。台北地院審理,今天(11日)依偽造文書罪,判郭林初旭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1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