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鏡週刊》2日報導,週刊接獲爆料指出,劉彥澧去年底就曾協助親姊劉向婕處理洗錢共犯的律師費,並聽取律師好友羅盛德說明案情,指劉彥澧早就知道全案,徐巧芯卻還在案發後表示,和劉向婕已無來往,且對案情不知情。
對此,徐巧芯今(2日)發表聲明,強調自己和丈夫劉彥澧對於此案不知情,更沒有被諮詢、索要或支付任何與劉向婕相關的律師費用。怒批《鏡週刊》僅憑詐騙嫌疑犯的說法,就多次大肆報導,「不斷支持詐騙嫌疑犯言行,甚是可笑」。
徐巧芯進一步表示,她先前已經提告自清,對於這些毫無根據的抹黑,不會放在心上,「就當作是這些詐欺嫌疑犯透過特定媒體,對社會進行的空氣污染。本案待檢方查明真相,必定還我倆公道,我非常有信心」。
劉彥澧今(2日)也澄清,他沒有被諮詢或支付過任何跟劉向婕有關的律師費,而且報導中2名當事者的對話說的是「好像有」、「但也不清楚費用狀況」,媒體卻用斬釘截鐵、肯定式的報導手法,指他知情且付律師費,令他覺得荒謬,用「標題殺人」方式報導,他感到非常遺憾,劉彥澧表示,自己雖然和羅盛德認識,但羅也和劉向婕認識,他們之間聯繫,不是由他介紹,跟他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