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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左)遭吳子嘉指控「靠疫苗A了1億美金」提告求償,一審獲賠300萬元。(資料照)

吳子嘉稱「陳時中靠疫苗A了1億美金」 事實不符一審判賠300萬

記者|徐如奕

吳子嘉於2023年5月20日在網路直播節目提及「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A了1億美金」、「後來把這個合約變成封存 30 年不准看…就是白白貪污的將近30億台幣,那這個承辦人的部長,就是陳時中」、「政府買BNT,想A一億美金」、「這種錢你也敢A?陳時中不要臉到了極點」等語。

對此,陳時中在同月22日與蘇貞昌委任的律師黃帝穎一同現身台北地檢署,向吳子嘉提告刑事誹謗罪,並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000萬元,表示獲賠所得將全數捐贈社會團體。

吳子嘉同年11月說消息是來自上海復星公司台灣代理人王國綸,法院開庭時傳喚王作證,王否認向吳提過陳時中、蘇貞昌等人涉貪或收回扣;東洋藥品董事長林全也到庭證稱,指出當時代理BNT疫苗銷售的上海復星公司確實有報價,衛生福利部當時提出欲購買200萬劑疫苗,每劑報價78.36美元,最後因認為價格太高、社會無法接受,東洋就沒有繼續採購案。

台北地院依據王國綸、林全證詞,以及其他書證,認為吳子嘉言論與客觀事實不符,吳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審酌陳時中所受名譽權侵害、雙方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情狀,判決吳應賠償陳300萬元,全案可上訴。

更新時間 2024.07.12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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