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src="https://sb.scorecardresearch.com/p?c1=2&amp;c2=35880649&amp;cv=3.6.0&amp;cj=1" alt="comScoreNoScript"/>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18日)回應「狼師資訊能否揭露」相關議題。

狼師揭露標準「衛福部1個月內訂原則」 蔣萬安提3修法建議

記者|許行君

攝影|鏡新聞

北市幼兒園性侵一案,傳出有家長早在2022年就向媒體爆料,不過礙於《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簡稱《兒少法》)第69條「不得揭露足以辨識兒少身分」,媒體憂心受罰集體噤聲,外界認為法規反而在保護加害人,掀起熱議。

針對媒體報導資訊揭露程度一事,衛福部16日先是稱「狼師不准報導」是媒體誤解了,並沒有不得報導加害人的規定,而是在報導兒虐、性侵等4類負面案件時,要注意不能揭露被害人身分資訊。不過去相關單位曾多次針對類似案件開罰,讓各家媒體與地方政府無所適從。

衛福部17日又稱會盡快在1個月內邀集專家、媒體代表,在《兒少法》修法完成前,訂出「例外事件」媒體報導原則。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表示,地方政府也應盡督導之責,不容許忽視,中央將積極協助地方,共同合作增進並保障家長及兒少的權益。

今天(18日)台北市長蔣萬安被問到北市幼兒園性侵案,針對衛福部稱將在1個月內訂出標準,蔣萬安表示在適用法規上確實有模糊、不夠明確的地方,市府也會提出具體建議,希望衛福部、NCC、監察院能好好討論,擬定一個確規範原則與標準,讓第一線執法的地方政府,以及媒體是否能夠報導能有明確依循標準。

關於修法具體建議,蔣萬安表示大概有3個方向,第1個是《兒少法》第69條,一定是保護受害者避免二次傷害,至於是否可以公布更明確的資訊,希望中央針對此議題討論。另外,對於機構隱匿不報,除了現在的相關罰則,罰金要提高到60萬元以上,同時對於重大案件機構隱匿不報,應負《刑法》責任。

第3點則是包括《兒少法》、《幼教法》以及《兒童托育服務法》,這3個法規未來希望能夠一致,對於是否公布機構以及行為人的名稱,設立專區明確說明是否公佈機構以及行為人名稱。蔣萬安指出這3個具體修法建議也會提供給中央。

★《鏡新聞》關心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鏡新聞》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 2024.07.18 12:28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