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src="https://sb.scorecardresearch.com/p?c1=2&amp;c2=35880649&amp;cv=3.6.0&amp;cj=1" alt="comScoreNoScript"/>
王鴻薇挨告判賠50萬元,案件仍可上訴。(資料畫面)

王鴻薇控潘孟安被財團供養 判賠50萬、須刪文

記者|郭妤

王鴻薇去年12月間聲稱接獲爆料,以「金屋藏潘」為題召開記者會,指控潘孟安長期入住力能能源科技董事長楊宗名的豪宅「力麒御品」,質疑他接受財團供養。賴清德競總當時出示租約及每月匯款單,指潘孟安是租屋,3房1廳每月租金6萬多元;潘孟安也表示是短時工作、租屋,向王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50萬元,並要求刪除臉書相關貼文和網址。

潘孟安日前出庭,表示提告是為了「以訟止謗」,不滿王鴻薇在記者會質疑他接受財團供養,還讓記者24小時持續跟拍他,認為公眾人物必定受到嚴謹監督,但這種舉動實在太過分,也自認耕耘政壇30年、從屏東恆春草根鄉代一路戰戰兢兢到現在,「清廉自居是從政核心價值」;潘孟安今天未到庭聽判,委任律師林玉芬表示,法院判決表示這確是妨害名譽,希望此案能肅清選舉歪風。

台北地院認定潘孟安確實承租「力麒御品」,且王鴻薇未提出證據證明潘對屏東縣府與光電廠商參與產業仍有干預及影響力,判她敗訴。對此,王鴻薇反控潘孟安以濫訴手段威嚇,讓人民、媒體等監督單位噤聲,稱揭弊內容皆有所本,已做完整查證,將提出上訴,以正官箴,絕不容朝堂之上,高官和財團利益交相賊,絕對不會向這些惡勢力低頭。

更新時間 2024.07.23 18:11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