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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放寬媒體報導兒少性侵案,並公布其必要條件。(翻攝自Google地圖)

衛福部修兒少性侵草案 媒體報導3條件可放寬

記者|鏡新聞

衛福部表示,有三種情況可放寬。第一,加害人在沒有排除犯案嫌疑的情況下,仍在兒少身障等機構工作,可以適度報導加害人現在任職的單位。第二,被害者為成年人,經過本人同意的情況下也可以適度報導。第三,經主管機關公布的內容,媒體同樣可以適度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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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4.08.0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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