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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格爾被控侵害配偶權一審判賠30萬元,原本上訴到二審,她卻撤回上訴。(資料畫面)

曾格爾約富商泡湯挨告 撤回上訴確定判賠30萬

記者|郭妤

曾格爾被控2022年8月29日主動邀約陳姓富商到三二行館住宿,陳姓富商事後還傳訊「記得買藥吃」等曖昧言語,岳啟儒認為曾女侵害配偶權,提告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一審開庭時,曾格爾的律師答辯被告不知道富商已婚,且2人沒有發生性關係,正宮律師則出示被告傳訊給男方「你又不是單身,要怎麼帶我出國」,還要對方養她等言詞;岳啟儒的張姓女友人則作證,陳姓富商曾經在聚會介紹岳啟儒「這是我太太」,打臉曾格爾「不知對方已婚」的說法。一審士林地院認為,曾格爾侵害岳啟儒的配偶權,判賠30萬元。

曾格爾上訴,日前二審高等法院民事庭開庭,她聲請傳喚時任陳姓男友到庭作證,陳男卻未現身,理由是「不願再被媒體關注,工作被影響」;曾格爾提不出新證據,「不知富商已婚」、「未與富商發生親密關係」的兩大抗辯又陸續遭打臉,全案原本將在10月6日宣判,但她撤回上訴,賠償30萬元確定。

岳啟儒今回應判決無關勝利,僅是關於正義,正義不會不到,只是可能遲到。她將遵守承諾,將賠償金捐給世界展望會「年輕女孩圓夢計畫」,且預計將捐贈54萬元,做為弱勢家庭女孩的圓夢基金。

更新時間 2024.08.19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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