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36歲洪男在2023年9月16日晚間、同月27日上午於家中上網,進入刑事局與台北市政府的陳情系統,寄送「我要在中秋節前幹掉奇岩里里長賴進利跟炸掉清江國小跟捷運公司台北車站還有民權西路那站的人給我小心點」、「我也會殺死砍死幹掉陳佳龍先生」、「三軍總醫院北投分局的事情全要怪鍾秉為這垃圾…總有一天我也會找到他殺死他」等恐嚇訊息。
洪男遭警方逮捕後坦承犯行,但供稱是因為壓力太大、情緒不穩才會留言,並非真的有意要攻擊,警詢後被依法送辦。
士林地院日前審理,法官認為洪男為宣洩情緒,將恐嚇公眾內容信件寄送至陳情系統,應予以譴責,且他過往也有類似案情紀錄,但審酌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最後依恐嚇公眾罪,判處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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