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判決指出,許女去年12月12日晚上8時許,闖入新北市某社區地下室停車場,先破壞監視器鏡頭後,跑到洪男的停車位偷走一副眼鏡、還有一串好市多衛生紙後步行離去。事後洪男告知管委會主委,並報警提告。
許女被逮後,僅承認有到社區地下停車場,但矢口否認偷竊,辯稱之前在該社區工作,僅回去拿工具等云云,並稱自己無罪清白、是個善良溫和的人。不過,許女行竊過程仍被其他住戶安裝的私人監視器拍下,因而也百口莫辯。
法官認為,許女並非社區住戶,無故擅入社區,即使許女辯稱自己是為了拿工具,但種種細節無法解釋,且許女空手進社區,卻帶著衛生紙離去,種種跡象都讓許女說詞難以採信,最終許女被依侵入住宅竊盜罪判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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