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6日)民進黨北市議員林延鳳爆料,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今年5月時,用現金4,300萬元,購置台北市濟南大樓商辦,所有權人正是柯文哲自己。對此,柯文哲承認是用選舉補助款購入商辦,說明民眾黨的規定是,補助款3分之1歸中央黨部、3分之2歸個人,「參考其他以前總統候選人的例子,我們就用那個錢,去設一個個人的辦公室。長期要用的」。
民眾黨黨團主任陳智菡表示,相關爭議「是誤解」,是完全不同的款項,表示政黨選舉結餘款分為兩筆,分別是政治獻金、個人補助款,個人補助款「就是給候選人使用支配」。陳智菡以前總統蔡英文為例,說她在擔任民進黨主席期間,也有個人辦公室,是一樣的意思。
對此,前總統蔡英文卸任辦公室澄清,蔡英文從未使用選舉補助款購置不動產,從政期間的辦公室,除擔任主席、總統有單位、機關專屬辦公室外,其餘如基金會、卸任辦公室都是租用。國民黨也發聲,表示國民黨財務拮据,過往總統選舉補助款,皆用於黨務支出以及支付黨工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