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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典論一審被判4年有期徒刑。(資料照)

每份500元收購郭台銘連署書 周典論一審判4年

記者|鏡新聞

屏東地檢署依違反《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周典論,屏東地院則在7月審結,今天(27日)下午兩點半,一審宣判,判處周典論4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00萬元,褫奪公權6年,全案仍可上訴。另外,鎮長等人則是緩起訴處分。

更新時間 2024.08.27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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