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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詐團在西班牙行騙被引渡中國受審服刑,出獄返台後,檢方重啟調查,有44人遭起訴。(翻攝畫面)

台人到西班牙詐騙「送中國受審」 出獄後返台44人再被起訴

記者|徐如奕

台中檢方於2016年接獲情資,黃男在台灣成立詐欺集團,據點遍布歐亞等國家,2016年間將機房轉移至西班牙馬德里,並招募38人到當地,假冒中國公安、檢察官向中國人行騙。

西班牙警方於同年12月底破獲該跨國詐騙案,逮捕281名台籍嫌犯,經交換情資後,台灣檢方發現嫌犯身分包含黃男等38人,當時台灣法務部雖向西班牙提出司法互助,並依兩岸共打協議,向中國提出移交證據請求,但皆未獲回應,最終西班牙將281人引渡至中國審判,每人被判處8至12年不等徒刑。

2023年起部分犯嫌服刑期滿後陸續返台,檢警再度重啟調查,檢方查出黃男為首的詐團於2016年10月至12月,向126名中國人行詐,不法所得為1,073萬7,09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840萬元),先前警方搜索幕後金主家中時,起出多支名錶,以及現金247萬餘元,台中地檢署今日依詐欺罪嫌,將黃男等44人起訴,另有一名于姓犯嫌在逃,另案通緝。

此外,當時西班牙逮捕的台籍犯嫌中,有一名劉姓犯嫌趁機逃脫,未被引渡至中國受審,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最後我國法務部根據與波蘭簽署的司法互助協議,已於2024年1月初將劉姓嫌犯引渡返台,而他涉犯的案件仍在偵查中,尚未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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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4.08.30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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