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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慶京、彭振聲提抗告遭駁回,高院認為2人尚無罹患重病不能羈押。(資料照)

京華城案沈慶京、彭振聲、吳順民抗告均遭駁回 高院:沈、彭無罹患重病

記者|徐如奕

檢廉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發現沈慶京涉嫌行賄應曉薇4,500萬元,8月28日發動搜索,約談沈慶京、應曉薇、吳順民等人後,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8月30日柯文哲、彭振聲遭搜索後,彭遭羈押禁見,柯則一度獲無保請回,不過檢方抗告成功,柯文哲昨日也遭北院裁定羈押禁見。

遭羈押多日後,沈慶京的委任律師以沈慶京年邁、健康不佳,沒有逃亡及串證可能性等理由,在昨日提出抗告,吳順民、彭振聲也提出抗告,不過傳出沈慶京昨日突身體不適,出現全身抽搐等嚴重症狀,被緊急戒護送醫治療,當日下午已返回台北看守所。

高院今日審理沈慶京、吳順民、彭振聲的抗告,高院指出,沈慶京、吳順民分別涉犯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均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其中被告沈慶京有逃亡之虞;吳順民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實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而有羈押、禁止接見及通信必要,故北院裁定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因此駁回2人抗告。高院也表示,沈慶京雖曾戒護就醫,但已返回由看守所病舍繼續治療,並非罹患重病不能羈押的情況。

至於彭振聲的抗告也遭高院駁回,合議庭指出,彭振聲涉犯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的手段,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順利進行,有羈押、禁止接見及通信必要,因此北院裁定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高院也認為彭目前的身體狀況,尚無罹患重病不能羈押的情形。

此外,同樣涉京華城案被押的應曉薇,在今日下午提出抗告,北院收到其抗告狀後已送至高院審理,高院已火速分案,合議庭審判長為王屏夏、受命法官楊明佳、陪席法官潘怡華,裁定結果最快在今日出爐。

至於柯文哲部分,今日他與律師鄭深元、蕭奕弘與陸正義完成律見,被媒體問及是否抗告時,陸正義表示,現在還不方便說明。

更新時間 2024.09.06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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