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香港01》、《無綫新聞》等港媒報導,27歲的諸姓男子在今年3月從台灣購買印有「Free Hong Kong,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上衣,並於6月12日穿上該衣服,以及戴著印有「FDNOL」(反送中口號,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英文縮寫:five demands not one less」)字樣的黃色口罩上街,結果在港鐵石門站外遭警方攔下,諸男因拒絕出示身分證,當街遭逮。
諸男聲稱此舉的目的是希望其他人同意該理念,並提醒民眾想起2019年的反送中運動,諸男警詢後遭港警指控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煽動意圖罪,以及「不遵從要求而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有意圖而遊蕩」共3罪。
諸男今日承認涉犯煽動意圖罪,法院預計將於19日進行量刑宣判,另2罪名則獲檢方「不提證供起訴」,意指檢方不正式起訴諸男;《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新法上路後,煽動意圖罪最重可處以7年徒刑,而若被認定「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還會加重至10年徒刑。
事實上,諸男過去就曾有煽動意圖罪案底,他在2023年間於香港機場離境時,就因穿著含有當局認定煽動字句的上衣,且隨身行李還被搜出印有當局認定煽動字句的旗幟及衣物,因此遭判刑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