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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玻大樓未經許可進行室內裝修。(資料照)

民眾黨台玻大樓未經許可裝修 北市建管處開罰業者12萬

記者|曾子庭

攝影|鏡新聞

台北市建管處先前指出,位於南京東路3段的台玻大樓3樓,7月26日提出室內裝修申請,當時申請案尚在審核階段,並未核發施工許可證,8月27日派員會勘時,現場雖無施工跡象,但經比對後,發現天花板及隔間部分現況與原使用執照竣工圖不符,歷年來亦無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記錄,涉及違反《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將通知所有權人和使用人提出意見。

建管處今(27日)表示,經所有權人及使用人提供工程承攬契約及陳述意見書等資料後,確實有未經許可便擅自進行室內裝修情形,建管處昨(26日)依《建築法》77條之2第1項規定,對室內裝修業者裁罰12萬元。建管處指出,此案應申請施工許可,但業者還未經核准,就擅自進行室內裝修,且業者應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因此認定室內裝修業者參與未經許可的工程,所以先對其裁罰。

對此,民進黨北市議員簡舒培表示,民眾黨內許多成員曾在北市府任職,甚至擔任過官員,而黨主席柯文哲更是前市長,所以應該熟悉相關法律,質疑民眾黨在裝修過程中竟然未先符合規範,導致承攬業者受罰,應針對此事道歉。

更新時間 2024.09.27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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