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今(30)上午召開記者會,並拿出總統府書函說明,總統府書函於8月30日轉達衛福部後,衛福部於9月19日正式函覆當事人,且總統府並非要求直接提供相關資料給當事人,而是將研議結果回覆當事人,絕無報導所稱「不甩總統交辦事項」、「欺上騙下」的情況。
羅一鈞強調,衛生福利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對於每件申請案都審慎以對,審定結果均會以書面形式通知,亦會公布於網站,當事人如對結果不服,可提訴願,若仍不滿訴願結果,可再提行政訴訟。對於進入訴願或訴訟案件,衛福部皆依法配合提交完整資料,並說明審議小組會議召集的合法性,也會輔以醫學實證文獻說明相關判斷依據。
羅一鈞表示,會議雖有自動錄音,但因涉及大量個案個資與醫學專業,目前沒有計畫調整「錄音不保存也不會公布」的模式。另提及,雖有報導指出在某個訴訟中,法官認為此過程有瑕疵,判衛福部敗訴,但在其他案件中,儘管有當事人提出類似論點,法官也並未採納,因此認為「站得住腳」,不須調整做法。
至於外界質疑,律師人數增加是否要「對付」申請人?羅一鈞則解釋,新冠疫情後,讓疫苗救濟案件增加,律師事務所通常會派1至3人,資深律師搭配資淺律師,這是事務所的分工安排,並非衛福部提出要增加律師人數與申請人作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