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檢署於「雅勝冷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北區聯合電動屠宰場」駐點的獸醫,在8月12日依規定於屠宰作業前調閱屠宰場監視錄影設備時,發現屠宰員工於屠宰前對牛隻進行灌水,隨即主動通報,而該員工受雇於北市環南市場知名肉販。
防檢署獲報認定該屠宰場未盡監督之責,依「屠宰作業準則」第12條規定,開罰3萬元罰鍰,並將行為人函送桃園市動保處處理,經動保處聯繫行為人進行意見陳述,釐清案情,確認違法事實明確,將依違反《動保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或過失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裁處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