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員警上月29日巡邏時,在惠文路、大墩四街口看到1輛白色賓士車行車不穩,上前攔查時車內飄出濃厚酒氣,29歲駕駛李男酒測值高達1.02mg/l,後座還載著早已爛醉如泥的女友。
李男向警方表示,在夜店喝玩調酒後又到另一家夜店續攤,不知不覺就待到店家打烊,原本打算步行到便利商店買水,但又擔心早已喝醉的女友獨自在店內有危險,才把女友放到車子後座,並開車前往。
在被測出破表酒測值時,自認還清醒的李男還脫口「是不是有誤會」,本還打算買完水就要南下回家,僥倖心態相當不可取,警方也呼籲,一旦飲酒務必找代客駕駛或指定駕駛,切勿僥倖酒後駕車,另也將針對酒駕同車乘客採連坐罰。
★《鏡新聞》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