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後教官陪同動手的男學生到輔導室穩定心緒,並在上午11時30分由家長帶回,校方指該名男學生平時表現正常,疑似一時因感情想不開而做錯事;教育局已責成學校對此事件再次釐清,並提供學生關懷及輔導措施,並加強情感及法治教育,避免類案再生。警方指出,全案依少事法和傷害等函請桃院少年法庭偵辦,並依規定進行兒少、校安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