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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熊學院講座(翻攝自黑熊學院網站)

中國懲治黑熊學院 譚偉恩:凸顯中共法治的荒謬

譚偉恩中興大學國政所教授(翻攝自中興大學網站)

就在幾天前(14日),上述在「大陸地區」的國務院下級機關—台灣事務辦公室—宣佈對台灣的黑熊學院實施「懲戒」,理由是該學院以講座、訓練、戶外演練,甚至親子活動等名義培育「暴力台獨分子」,從事「台獨分裂活動」,是「台獨基地」。這起事件著實令人無比困惑;詳查中國共產黨的官方資料,其對黑熊學院進行懲戒之依據是,「舉報郵箱」中的相關線索,但確切的法源依據卻完全無法從台灣辦公室的聲明內容中窺見,倒是十分明確地提及要限制黑熊學院與大陸地區有關組織或個人進行合作,禁止其關聯企業和金主在大陸地區謀利。此外,台灣事務辦公室強調,將依據《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份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內之相關規定,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依法終身究責。然而,這份《意見》的相關規定是什麼,以及終身究責所依據之法典為何,相關說明付之闕如。

黑熊學院文宣品(翻攝自黑熊學院網站)

中國共產黨自1949年10月1日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至今已75年,雖然始終不是一個民主政權,但也積累了非常豐富的行政經驗。何以今日在法制層面仍不願尊重轄區內百姓之結社自由權利,並在依「法」行政的水準上拙劣至極?人們不妨思考一下,如果上述提及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可以作為規範台灣黑熊學院的法律依據,那一定是黑熊學院的設立合法,從而所有的培育活動理應是中共業務主管單位所核可之行為。準此,豈有需要依法懲戒黑熊學院之必要呢?其次,上述「舉報郵箱」的確切email為jubao@suremail.cn。根據上個月11日台灣辦公室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的說明,這個郵箱是否有收到過任何舉報資訊都是個問題,如今才剛一個月多,中共官方卻旋即宣稱已收到「數百條舉報線索」,顯然不甚合理,充滿疑竇。第三,台灣面對中共解放軍和海警船日益升高之武力威脅和軍事侵擾,強化其人民防衛能力與相關知識教育何錯之有?北京當局若要以此為由制裁黑熊學院,正當性可謂十分牽強,也間接反映出中共領導人維尼熊個熊主觀意識掛帥,毫無寄希望於台灣人民,更遑論尊重台灣人民或關愛台灣人民(詳見:2019年《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的講話內容)。

黑熊學院指導手冊(翻攝自黑熊學院網站)

事實上,因為自由的台灣地區與中國大陸地區在軍事、警政、稅制、貨幣和政治領袖產出方式上全然地不相隸屬,且差異明顯,所以黑熊學院根本就不在北京當局行政權所能施行之管轄範圍,導致前述的台灣辦公室根本找不到法律依據來為「懲戒」之說背書,不得已之下,只能訴諸一些空泛或名目性質的理由。如果「舉報郵箱」真有收到數百條關於台獨活動之線索,北京當局何以至今未能提具這些鐵證或是在對外公開聲明中列陳黑熊學院明確之違法事項。最後,強化國防意識乃所有主權國家應積極投入之工作,目前正在台灣國防安全研究院擔任訪問學者的Yurii Poita曾指出,台灣在面對國防與國安危機上應有更為全面性的思考,政府的行政與軍方單位應參考近兩年烏克蘭在戰爭中的經驗,優化各種備戰能力,或是透過民間的NGO協助變革(黑熊學院正是符合此種需求的民間非政府組織)。

中國共產黨自1949年建政以來,從未治理和管轄過台灣,因此無論是客觀或主觀上皆難以依其內部法規對在台灣的個人或組織實施任何「懲戒」,這是一個至為基本的普世法律共識,無關乎被中共統治下的大陸地區究係威權或民主。更何況,全球諸多威權政體中不乏強調依法制國的個案。中共著實不該讓自己的法律素養呈現赤字;當然,如果是為了要實現維尼熊的統一大夢,而以背棄法制或恣意行政作為代價,不失為一種選擇。只是,這樣的選擇會讓中共無法提升自己的文化軟實力,更難以成為先進的社會主義代表。

作者:譚偉恩(中興大學國政所教授)

更新時間 2024.10.18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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